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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浙江住建厅发布收回建筑业类资质审批事项通知

官方发布 阅读(2820) 2017-11-16

  快办网为您带来新资讯:浙江住建厅发布收回建筑业类资质审批事项通知,杭州进行了跟进工作,2021年11月15日17:30时起停止受理。为了做好下放和收回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
  各区、县(市)住建局,各有关企业:


  根据省建设厅《关于做好下放和收回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浙建[2017]15号)要求,我委自2021年11月15日17:30时起停止在网上受理省厅收回的建筑业类资质,受理时间以区、县(市)住建局上报至我委时间为准。

    

    一、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“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”,由我厅委托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,实施工作按照《关于印发〈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建发法〔2012〕288号)和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各项要求执行,我厅科技设计处负责与承接单位具体对接。


  二、收回的“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”等12项行政许可事项,各设区市、义乌市和舟山市下辖县(区)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实施,由我厅政务办理中心统一实施网上办理,并负责与原承接单位具体对接。市、县(市、区)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实施的同一行政许可事项,不受本次下放和收回行政许可事项的影响。


  三、继续下放的“建设项目选址审批”“历史建筑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审批”“节能审查(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)”等3个行政许可事项,承接单位要按照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各项要求,优化业务流程,规范审批行为,确保办理效率和质量。


  联系电话:0571-87021901。


  附件: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目录(2021年))


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
  2021年11月14日


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目录(2021年)1.jpg

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目录(2021年)2.jpg

省厅收回的建筑业类资质审批事项目录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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